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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視人格更勝於資歷

 

之前服務於晶華酒店時.... 潘董常常會寫一些文章給幹部們分享!

『替人找工作,而不是為工作找人』

這是晶華讓我學會最重要的一件事情.....

 

引用自:大班視野

作者:晶華國際酒店集團 董事長 潘思亮先生

 

 

從員工的本質思考該給他什麼工作,適才適所用人是創造卓越服務業的關鍵。

服務業如何用人?我的要求是:「人格特質更勝於資歷」。

也就是從員工的本質去思考該給他什麼樣的工作,而非用工作去套用在員工身上。

 人格特質是一種與生俱來的天賦,是一種潛意識內的直覺反應。

在職場中,具特殊人格特質的人,可以不需提示、不假思索地持續完成工作,而且做得很好。

 服務業是直接面對客人的產業,第一線工作人員在面對客人時,其實根本沒有時間去回想SOP,也沒有時間去請示上級,他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,憑直覺的回應客人需求。

基本上,這是一種反射動作。我認為,這就是天賦,是教育訓練做不到的事情。

卓越的企業,來自於適材適所的用人。

在晶華,我要求經理要將員工放在對的位置,讓他們發揮自己最在行的工作。

所謂在行,與員工的人格特質有關。 晶華酒店用人,要求各部門經理要觀照4個面向:

1、能否清楚詮釋工作內容,並因應員工的特質調整工作內容,不是找一個架框,硬性要求員工適應工作。

2、你提出的工作機會,是否受到太多政策、制度或其他規定的束縛,讓員工感到難以施展。如果答案是肯定的,那麼,經理應重新定義工作內容。

3、經理是否能像一面「鏡子」,讓員工可以清晰地看見自己的短處與長處、缺點與優點。人很奧妙,許多時候不知道自己的優點何在,經理人若能扮演好鏡子角色,可望給員工更多信心。

4、公平對待每一份工作職掌,並公正地評估每個員工的工作表現,讓同仁覺得每份工作都很重要,而不是只關注特定的工作。 我認為,企業用人,尤其是服務業,應該由顧客滿意度的角度去思考,也就是「結果論」。

 

企業從「優秀」到追求「卓越」,人是重要關鍵。企業用人,應深入探討人與工作的關係,並用更積極的態度要求經理人去發掘員工的人格特質,然後提供一個適合他們的工作。

 換言之,我的要求是:替人找工作,而不是為工作找人。我期許晶華所有的主管,都要有這種追求卓越的精神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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